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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在城市的紋理上刻畫出浮雕

  • 作家相片: morphmonlo
    morphmonlo
  • 2022年2月28日
  • 讀畢需時 6 分鐘

在歐洲城鎮中遊走,我們可以感受到城鎮建築的樣貌與排列,即使新舊之間,也可以聆聽那種時代交替所產生的對話。



觀察城鎮街道紋理是件有趣的事,巷弄或廣場的紋理本身就是歷史的一部分,雖然有些城鎮因為材質與色調的接近,其新舊之間的轉換並不會那麼清晰。


城鎮的紋理,可以是人為規劃的,也可以是自然形成的。最早的城鎮規劃理念,來自古希臘的規畫師希波達莫斯(Hippodamus,西元前498年~西元前408年),是至今已知最早提出城市規劃的人,他的格子式城鎮規劃方式以他的名字稱為 Hippodamian plan (grid plan) 。



同樣崇尚理性的古羅馬時代,其城鎮亦以格子方式規劃,龐貝與歐斯提亞(Ostia)的遺跡,均可以看到像棋盤般街廓的排列,井然有序,而羅馬本身的羅馬廣場與戰神廣場,也是垂直水平的格子狀布局,雖然它是以神廟為主的公共建築群,而非住宅使用的區域。




而同時期在羅馬帝國的其他城鎮,也有格子規劃的街道系統,如身為羅馬殖民城市的佛羅倫斯,在現今的城市中還可見到該時期的棋盤式規劃。該區域的右上角為百花大教堂,而右邊不遠處的圓形建築則為競技場,日後變成圓形的街道。




義大利北部大城杜林(Torino),也維持羅馬帝國時代的方陣街廓。



這樣的棋盤式街廓在羅馬衰亡後,難以在中世紀重現。由於北方哥德蠻族入侵,許多城鎮以高地作為設立的地點,以建立完備的防衛能力,而在自然的山丘地形上,順應地形成了這類城鎮的紋理特色。例如:皮恩札、巴格諾里基歐等。





也有依城堡的形狀或城門位置的有機組構方式、如羅騰堡。其中還可看出原先較小區域的城牆位置日後轉變為街道。



而平地的城鎮,也漸漸擺脫格子系統,轉而形成自由的街道走向,因此常常形成錯綜複雜的路型。從空照圖可看到清晰的格子狀與自由成形的街廓比對。


例如剛剛所說的佛羅倫斯,其羅馬城鎮範圍周邊已然形成自由紋理型態。


而羅馬本身,因神廟建築的日益消失,像戰神廣場這樣的區域,逐漸形成市民居住的空間,其巷弄的穿梭顯得十分隨心所欲,三叉路口(trivia)到處可見,也因此羅馬trivia這個字眼還成為冷知識的緣由,表示充斥於生活中、隨處可見的瑣碎小知識。



在這樣不規則的街廓中,建築物必然隨街區的輪廓而產生,也同樣呈現自由的形態,其屋頂則以屋簷面向街道,而非以山牆面對馬路,這應該是因為街廓過於自由,須以如此型態的屋頂,較能適應這種有機的變化情形所致。


而這樣的屋頂形態,就如同前一篇文章所提到,在往北跨過阿爾卑斯山後,其採用的屋頂為較陡峭的形式,且大多以山牆面對街道,形成非常醒目的視覺印象。





中世紀的街道雖然大多曲折,但在許多城鎮仍能拉出一段筆直的沿街面來做成連棟的山牆屋。在流行此形式的德國一帶稱為Giebelstellung,像法蘭克福,這樣的屋頂,加上半木構造的屋身,形成中歐與北歐鮮明的住宅建築特色。


巴黎在中世紀所採用的形式也是這樣的山牆建築,下圖是14世紀的畫作,連棟建物均以山牆做主題。



鐵契(Telč)是一個筆直街道的中世紀案例,其地籍圖看出平均分享街道的觀念,跟台灣傳統街屋型態很像,這樣的形態使16世紀後賦予文藝復興及巴洛克樣貌的山牆建築更加優美與協調。





相反的,屋簷向街道的形式稱為Traufenstellung,這也是大部分義大利老城鎮使用的方式。這種屋頂的方式非常適合曲折的巷弄,可以隨著街道的角度而順勢調整,並於兩條巷道交會處(街廓轉角)做成兩向落水的屋坡。下圖是西恩那的空照圖可以看出順應地形的街道,與順應街道的屋頂形式,並在轉角處交會成兩向落水的屋脊。



而當文藝復興的思潮掀起時,都市的規劃觀念也隨之重新被引燃,許多大城市在擴張時採用格子街廓向外延伸,像是杜林便是在17世紀,依羅馬時期的矩形街道,向城牆外擴展,維持cardo maximus(南北方向)和decumanus maximus(東西方向)垂直與水平的道路系統。



城市街道再度回歸正交系統的發展,建物高度的管制觀念也慢慢被提出,法王亨利四世便定下木造房屋高度不得超過15.6公尺,而石造房屋則以19.5公尺為限。


但道路寬度限於自中世紀以來的尺度,所以依然是較為狹窄的。


1666年的倫敦發生嚴重的火災,一半的城市毀於一旦,法國針對如此巨大的災難訂出了避免採用山牆立面的建築形態,而改以屋簷式的外觀。因為前者鄰棟關係是斜屋頂面互相鄰接,其內部的木構架非常容易造成棟與棟之間的延燒;但屋簷式的形態則能以磚石造的山牆區隔開火焰的擴張。



巴黎在文藝復興之前大都是像下面僅存的這兩棟位於第四區的半木構造建築,其面對街道的立面就採用山牆形式,而自從倫敦大火後,逐漸轉變為義大利習慣採用的屋簷形式,也就是我們現在在巴黎經常看到的樣貌。




我們從1618年巴黎地圖中小橋路(Rue du Petit Pont)的一排連棟建物可以看出,採用的均為山牆式立面,但在1730年巴黎市政府所精密繪製的地圖中,已然改為屋簷式立面。



舊的地籍圖中所呈現的是細長條的土地分割方式,其建物也顯示狹窄的空間配置情形。



而這種從山牆式窄面建物,是透過土地整合成更大塊土地後,重建為面寬較大的屋簷式建築。下面這張1860年後的地籍圖顯示,除土地整合較大面積外,亦可發現道路有所拓寬。



這種由山牆式轉變為屋簷式的過程當然不是瞬間達成,而是在時間的演進下,藉由土地合併而緩慢進行。但若經由政府公權力的強制施行,則會有一夕之間做大幅度翻轉的可能,中世紀以來的巴黎紋理,就在1853年由拿破崙三世委任賽納省省長奧斯曼(B. G. Haussmann)進行「巴黎改造」(Les transformations de Paris sous le Second Empire)後做了重大更動。


原本巷弄狹小擁擠、衛生採光條件不佳的巴黎,在拓寬道路、公園廣場、施作下水道,相當大幅度的改善巴黎這座城市,更形成一個條理清晰的都市紋理,其建立的林蔭大道,更被歐洲無數城市(如佛羅倫斯等)前來取經與仿效。


在政府強力的推動之下,巴黎開始大刀闊斧,我們從下面這張規畫圖可以想見當時的執行力有多強大,圖中那條大道是以巴黎歌劇院為端點的歌劇院大街,在規劃前是整個中世紀以來維持高密度的住宅區域,可以想像有多少市民居住在此,隨之而來必定有排山倒海的民怨與阻力,但一個翻轉市容的強大政令,讓原本擁擠的住宅區轉變為壯觀的大道,這也的確不是我們這樣的年代可以想像的。



而奧斯曼進一步規範了建築物的樣貌,訂定建築外觀、簷口高度、色調等,且延續並調整修正自1783年以來路易十六所訂定關於道路寬度與建築物高度的連動規定,讓巴黎一躍成為我們所熟知的美麗城市。


下面這個三角形小街廓,可以從新舊地籍圖的套疊,了解新的大道(艾蒂安馬歇爾大街Rue Étienne Marcel)規劃進舊有區域時的情形,沒有被大道切割的土地仍維持土地範圍,也在後來都依照奧斯曼的建築規範進行改建,而被道路切割的土地a、b、c,因為過於狹小也進行合併,然後改建成奧斯曼式的建築。





有趣的是,d仍在其非常狹小的土地上維持中世紀建築樣式。



於是,這座城市,早已不是單純的棋盤式規劃,或是自由發展的輪廓,而是經由現代觀點所形塑的巨型浮雕。


中世紀的人們說;「城市的空氣讓我們感到自由!」,當我們造訪不同的城市時,藉由城鎮紋理的閱讀與建築形貌,相信都可以領略不同的歷史過程與趣味,並瞭解因時間所刻畫出的足跡,也說不定可以嗅到屬於那個年代的自由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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